时间:2025-03-14
访问次数:
主要职责:
1、为常委会审议议题做好视察、检查、调查等工作,草拟有关审议意见;
2、为常委会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3、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和质询案的具体工作;
4、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及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5、负责与对口部门单位的联系;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与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联系,指导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参加会议活动;
6、围绕本工委的职责,提出工作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工作总结;
7、承办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监察和法制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市交管局四大队。
财经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财政经济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税务局、区供电分局,区工商联,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金融机构。
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科教文卫体及旅游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区科协、区文联、区社科联,瓯海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代表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
城建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中心、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规划方面)、区生态环境分局、瓯海邮政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市公积金瓯海管理部,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民宗侨外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对台、民宗工作,联系区台联、区侨联。
农村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自然资源方面)。
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社会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驻瓯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