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2 访问次数: 来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叶斯斯
7月31日,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迪清主持会议,副主任潘小林、周金平、李康、陈继林、黄永胜出席会议,区领导刘云峰、梅山标、林照光、张杰尔、金剑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小明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林蔓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营业房安置情况的报告;听取公检法打击拒执犯罪联合协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等。会议还审查批准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增强贯彻落实自觉,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把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首要任务,坚定扛起新一轮发展使命要求,加快推动瓯海更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要坚定制度自信,扛起人大使命担当,始终在讲政治、守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基层民主实践,持续完善推进“四建设两提高”的抓手载体,为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创造条件,要建好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使“民呼我为”融入人大工作和“一府两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开展高质量监督工作,助力改革攻坚落到实处,按照改革突破的方向目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问题,用事实说话,加大监督力度,提出更加精准的审议意见,共同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