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7
访问次数: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于今年1月1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为有效落实这部重要法规,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全面贯彻,以实际行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深化认识理解。在《条例》颁布后,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由法制内司工委进行解读,使常委会及机关人员对《条例》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选派法制内司工委主任参加区“瓯宝云学堂”“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深入解读《条例》。活动由温州新闻网视频直播,点击人数达5.2万余人次,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列入监督计划,严格开展监督。为监督《条例》的实施,常委会将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列入2020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将开展专项调研,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并将于今年7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报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条例》的落实开展严格监督,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持续跟踪问效,狠抓落实落细。常委会已3年持续开展“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监督活动。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继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跟踪监督为抓手,依据《条例》新要求抓好各项法规、制度落实。例如,针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依法履行做出的政策承诺以及订立的合同”,监督区政府是否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等,推动政府以审批为主向公共服务领域全方位、多角度纵深推进转变。
四是强化备案审查,保障法制统一。《条例》中“不得”出现了21次,都是针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在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逐条对照《条例》规定,特别注意是否有违反这些强制性的规定,认真审查是否合法,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法定职责,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在法治轨道上和法治框架内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