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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36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在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以及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大多数法律法规条款得到较好落实。但在科技进步意识、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科技进步制度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确保法律制度落地见效。一是坚持法治宣传与科普教育相结合、法治意识与科学素养相并举,面向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扩大法律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普法释法活动走深走实。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推动科技进步工作的法定职责,加大科技创新考核权重。强化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各地各单位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三是从多个层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细化科研项目管理、评价激励与约束、决策咨询、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配套政策,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转化为精细化、能落地的具体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科创能级提升。一是围绕温州市“一区、一廊、一会、一室”等创新格局,继续推进生命健康小镇、各高校研究院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更加注重与我区产业的关联性,充分发挥平台科技创新对地方产业的引领作用,提升区域创新能级。聚焦科技领域重要战略方向,重点提升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能力,发挥平台孵化和科技创新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二是引导支持“链主企业”发挥关键性作用,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原创科技策源地。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项目,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校地合作对接、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和有效沟通,定期举行交流会议或研讨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政府和高校能够实时获取产业化的各类成果信息。拓宽科技特派员选派路径,提升科技特派员选派精准度,帮助打造科技特派员为乡村振兴先行队。
三、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配套制度。一是继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加大政府投入,完善稳定性和竞争性相协调的科技投入机制,构建多元科技投入格局。探索完善银行、保险、担保等多方参与的科技融资市场机制,找准金融支持科技结合点,创新更加丰富的金融支持工具和产品。以科技创新的政策红利和增值服务,推进传统产业能级提升,推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二是优化科技人才激励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高端人才适配性,打通民营企业与高能级科研新平台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推进人才职称自主评聘、自主评审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支持创新主体探索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依法落实“兼职取酬”“作价投资”等激励政策。大力推进强城行动提升城市能级,妥善解决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难,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各类配套政策,提高成果转化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打通成果转化堵点卡点。梳理中试能力布局需求,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机构的培育。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突出产业化导向,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促进科技成果证券化,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与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请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