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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
按照《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瓯委发〔2019〕7号)要求,现将2023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汇总反映了我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全区国有企业报表汇总,截至2023年底,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840.26亿元,其中区国资办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840.10亿元。2023年,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42亿元,上缴税费9.42亿元,其中:区国资办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42亿元,上缴税费9.41亿元。详见表1:
主要指标 企业分类 | 资产情况 | 经营情况 |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上缴税费 | |
全区国有企业 | 18,402,644.90 | 734,171.01 | 94,159.47 |
其中:区国资办监管企业 | 18,400,991.94 | 734,166.21 | 94,139.43 |
非国资办监管企业 | 1652.96 | 4.8 | 20.04 |
2.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由于集团加大对外基金、股权投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带来的债务总量扩张,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末,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840.26亿元,去年同期为1604.64亿元,同比增长14.7%。
(2)经营情况分析。2023年,区属国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3.42亿元,主要收入来源为安置房收入、租金收入、建筑施工及代建收入、停车场收入、物业、保安、劳务派遣等业务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收入47.88亿元,同比增加53.3%,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大量安置房于本年开票交付。全年上缴税费9.42亿元,同比增加44.9%,主要是安置房开票增加所产生的税费支出。详见表2:
主要指标 年度 | 资产情况 | 经营情况 |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上缴税费 | |
2023年 | 18,402,644.90 | 734,171.01 | 94,159.47 |
2022年 | 16,046,403.70 | 478,823.05 | 64,977.13 |
同比变动 | 14.7% | 53.3% | 44.9% |
3.国有资产分配情况
(1)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情况。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收入1300万元,实际共收缴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实际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0万元,用于对区属国有企业资本金的注入,引导企业服务于决策战略,实施具体事项,增加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资本性支出,落实区委、区政府经济决策部署。
(2)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和停车场使用情况。经调查汇总,区属国有企业共有自有和代管房产732处,建筑面积共126.67万平方米;租入房产91宗,总建筑面积45.30万平方米。其中:区属国有企业自有和代管房产以经营为目的,房产使用以出租为主,出租面积61.65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总面积的48.7%;出借面积19.06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总面积的15.1%(房产出借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出借给政府部门约18.77万平方米;二是出借给街道作为托育养老场所和城市书屋等服务民生约0.14万平方米;三是出借给强村公司帮扶贫困地区约0.07万平方米;四是出借给教育部门作为人才公寓约0.08万平方米);自用面积13.51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总面积的10.67%;闲置面积25.26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总面积的19.9%(房产闲置主要分为四部分:一是安置房约16.96万平方米;二是由于市场低迷房产正在招租或经多次招租仍无法出租的约7.68万平方米;三是少部分处于清理维修及危房闲置状态约0.22万平方米;四是人才保留房约0.41万平方米);占用面积7.18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总面积的5.7%(占用房产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泰恒市场现金购铺人及债权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群体性争议被占用,目前法院正在协调约6.50万平方米;二是被庙宇、老人协会和业委会占用约0.62万平方米;三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被私人占用约0.06万平方米)。区属国有企业租入房产中,自用0.29万平方米;出租14.25万平方米(免租3.96万平方米);出借26.48万平方米(中国数安港4.03万平方米;高教发展中心管理使用22.27万平方米);占用0.11万平方米(房产占用的主要原因为用于安排尚品物业公司员工宿舍);闲置4.28万平方米(房产闲置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目前尚在招租1.27万平方米;二是退租闲置下步用于数安港3.01万平方米)。
区属国有企业土地37宗,总占地面积110.74万平方米。土地以自用为主,基本是在建项目,自用面积88.50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土地总面积的79.9%;出租面积3.70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土地总面积的3.3%;闲置面积18.54万平方米,占区属国有企业土地总面积的16.7%(闲置土地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筹建中的商品房建设7.17万平方米,二是被收回的土地证正在办理5.92万平方米,三是动车南站公共配套用地5.45万平方米)。
区属国有企业停车位90693个,其中:自用1123个、停车收费40829个、出租8216个、闲置40525个,委托物业管理收费3688个。
(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及考核情况。区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需报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近三年批复的金额为年薪45.63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2万元、绩效年薪24.63万元、任期激励收入9万元。根据2023年度区管国有企业综合考核结果,评定瓯海新城集团和瓯海旅投集团考核档次为第一等次(优秀),评定瓯海经开集团和瓯海铁投集团考核档次为第二等次(良好)。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246个,其中行政单位58个、事业单位188个;编制内实有人数10997人,其中行政单位2324人、事业单位8673人。详见表3:
主要指标 行政区域 | 独立核算机构数(个) | 编制内实有人数(人) | ||||
小计 | 其 中 | 小计 | 其 中 | |||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 246 | 58 | 188 | 10997 | 2324 | 8673 |
2.资产负债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总额351.43亿元;全区行政事业性负债类,总额49.75亿元;全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类301.68亿元。详见表4:
主要指标 年度 | 资产类 | 负债类 | 净资产类 | 资产负债率(%) |
2023年 | 351.43 | 49.75 | 301.68 | 14.15 |
2022年 | 191.28 | 41.63 | 149.65 | 21.76 |
同比变动(%) | 83.72 | 19.50 | 101.59 | -34.97 |
(1)资产构成情况。经调查汇总,全区资产总额351.43亿元。其中:全区流动资产35.37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9.17亿元、在建工程237.71亿元、无形资产净值3.4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55.54亿元、其他资产0.15亿元。详见表5:
主要指标行政区域 | 资产结构情况 | |||||||
资产总额 (占全区 比例) | 其中(占资产总额比例) |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公共基础 设施 | 其他资产 |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 账面数 | 351.43 | 35.37 | 19.17 | 237.71 | 3.49 | 55.54 | 0.15 |
占比 | 100.00% | 10.06% | 5.45% | 67.64% | 0.99% | 15.80% | 0.06% |
(2)土地、房产情况。经调查汇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有存量土地、房产1053宗(其中双证齐全的476宗、双证不齐的577宗)。其中:土地33宗,面积为33.29万平方米;房产1020宗,建筑面积为223.19万平方米。存量土地、房产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846宗,其中双证齐全的445宗、双证不齐的401宗,面积94.55万平方米;教育系统土地、房产159宗,其中双证齐全的61宗、双证不齐的98宗,面积118.52万平方米;医疗卫生系统土地、房产48宗,其中双证齐全的17宗、双证不齐的31宗,面积10.12万平方米。详见表6: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资产所属单位 | 资产宗数 | 土 地 | 房 产 | ||||
合计 | 双证齐全 | 双证不齐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
全区 | 1053 | 476 | 577 | 33 | 33.29 | 1020 | 223.1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 846 | 445 | 401 | 26 | 27.06 | 820 | 94.55 |
教育系统 | 159 | 61 | 98 | 4 | 5.68 | 140 | 118.52 |
卫生系统 | 48 | 17 | 31 | 3 | 0.55 | 42 | 10.12 |
3.资产使用、处置情况
(1)资产使用情况。2023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自用面积11.38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4.2%;出租面积10.46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1.4%;出借面积1.20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6%;闲置面积10.25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0.8%,主要为安置拆迁地块及周边零星地块和绿地闲置。房产自用面积204.07万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91.4%;房产出租面积11.36万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5.1%;出借面积2.94万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1.3%;闲置面积4.28万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1.9%,主要以剩余安置房源为主,部分街道危房、已拆迁房产未注销;占用面积0.54万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0.2%。详见表7: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 面积 | 自用 | 占比(%) | 出租 | 占比(%) | 出借 | 占比(%) | 闲置 | 占比(%) | 占用 | 占比(%) |
土地 | 33.29 | 11.38 | 34.2 | 10.46 | 31.4 | 1.20 | 3.6 | 10.25 | 30.8 | ||
房产 | 223.19 | 204.07 | 91.4 | 11.36 | 5.1 | 2.94 | 1.3 | 4.28 | 1.9 | 0.54 | 0.2 |
(2)资产处置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产权注销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捐赠、报废报损、转让、置换、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2023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599起,资产原值11423万元,其中:资产调拨9548万元、报废8049万元、报损320万元、捐赠0.5万元、转让1952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1)总体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区国土总面积为46627.53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1136.9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3.9%。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2023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33宗,总面积321.27公顷。其中,按供应方式分,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共103宗,面积255.0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9.4%;挂牌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5宗,供应面积60.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7%;协议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宗,出让面积6.2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全年土地出让金为55.36亿元。按土地用途分,商服用地供地3宗,供应面积6.6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工矿仓储用地供地15宗,供应面积28.8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0%;住宅用地供地17宗,供应面积45.1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1%;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供地58宗,供应面积112.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5.0%;特殊用地供地3宗,供应面积3.1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交通运输用地供地35宗,供应面积91.5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5%;水利设施用地供地2宗,供应面积33.5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5%。
(3)储备土地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区在库储备土地60宗,土地面积116.96公顷,较上年减少10.58公顷,下降8.3%,资产价值128.01亿元。2023年全区实施储备入库32.83公顷,供应储备出库43.41公顷。
(4)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根据管辖区域调整,截至2023年末,三区三线划定的属于我区管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4293.33公顷(不包含生态园范围),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矿产地5处,纳入统计各类矿产8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5种;在开发利用矿种有1种,为矿泉水,分布在泽雅镇,全年开采量为0.30万立方米。
2023年,全区未新发放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全区有效探矿许可证1宗,为浙江省温州市区地热资源勘查;全区有效采矿许可证1宗,为温州市瓯海小源矿泉水饮料厂。
3.森林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林地上的森林总面积2.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8.3%。其中国有林地上的森林面积389.56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1.7%。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景山街道、泽雅镇。
全区共有公益林面积0.96万公顷,其中:省级公益林0.63万公顷、市级公益林0.33万公顷。全区国有公益林面积0.03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泽雅镇。
全区林木蓄积量127.49万立方米,其中:乔木林蓄积量为125.06万立方米、疏林0.02万立方米、散生木1.01万立方米、四旁树1.4万立方米。全区竹林总株数0.15亿株。
4.水资源情况
全区水资源分区为瓯江下游干流、飞云江。现有中小型水库共13个,其中:中型水库1个,为泽雅水库;小型水库12个。截至2023年末,全区水资源总量4.1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26.8%;降水量1604毫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412立方米。全区年总用水量1.69亿立方米。
水质监测方面,2023年,通过全区6个市控以上断面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样品性状呈无色微混浊,溶解氧均值为7.05mg/L,高锰酸盐指数均值为2.25mg/L,总体水质优于上年。全区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温瑞塘河水质持续好转。
5.湿地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湿地总面积8.65公顷,主要为单一地类-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以下两个行政区域三垟街道和泽雅镇。
6.自然保护地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5个,总面积为1.95万公顷(含交叉重叠),扣除交叉重叠后总面积1.61万公顷。
全区拥有2个省级森林公园(西雁荡森林公园和茶山森林公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仙岩风景名胜区和泽雅风景名胜区)、4个市级森林公园(吹台山市级森林公园、石岩屋市级森林公园、五磊山市级森林公园、凤凰山市级森林公园)。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谋划国资改革瓯海样板。一是聚焦优化布局促转型。新城集团优化组织架构,压缩管理层级,调整经营板块,梧田老街火热开街、知名商超麦德龙和省152项目浙南汽车未来港落地开工,年融资超百亿,固投完成率176%。二是探索产业集聚谋发展。经开集团以“平台+项目+资本”为主线,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平台建设与管理,探索以国企为主体的“投建运管”一体化产业园运营模式,集聚创新企业超500家,招引维眸生物、空天知行合一等头部企业落地瓯海。三是立足文旅特色强优势。旅投集团聚焦文旅产业发展,走“特色化、精品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仙湖调蓄工程获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立功竞赛重点建设市级示范项目”,招大引强引入拓高乐体育娱乐综合体华东首店,2023年签约落地项目6个,总投资达30亿元。四是紧抓关键民生谋项目。铁投集团实体化运营成效显著,潘桥物流综合供能站、蓝领公寓、商务酒店等各项目落地开花,集团全年实现净利润3099万元。
2.多措并举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债务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判企业债务风险;根据运营、投资项目和到期债务财务平衡测算,及时制定年度举债计划,尤其是一年内到期债务,确保不发生风险事件。二是加强内部治理监管。区属国有企业根据相应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综合考虑市场前景、资金成本、盈利能力、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加强资本结构规划与管理,合理设定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财务稳健、有竞争力。三是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构建科学规范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及预警体系,客观评估企业债务风险状况。以资金为关键切入点,设立月度分级预警与风险报告机制,监督集团依据资金储备以及对未来收入与融资情况的预测,滚动研判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四是实现降杠杆减负债。强化过程监督检查,将降杠杆减负债的成效纳入企业考核与评价体系。推动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等途径,实现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的目标。
3.内外兼修助力资产管理。一是增强内源性运作能力。各国有企业全面推进集团市场化、实体化运作,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为驱动力,着力提升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实力持续增强,经营业绩扭亏为盈,为我区经济综合实力发展和全区重大战略落实不断贡献力量。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房产(土地)信息应统尽统。完善涉公国有资产信息监管系统信息数据登记,及时更新自有房产和租入房产相关信息,2023年共登记房产(土地)信息2489条。三是出台差异化赋分考核方式。针对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空置率较高问题,出台差异化赋分考核指标,根据各区属国有企业拥有房产总量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得分系数,依照房产的出租率给与差异化赋分,有效加强房产利用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四是出台国资系统评议细则。印发出台《2023年度温州市瓯海区国资系统万人评议活动实施细则》,首次将区属国企纳入全区万人评议活动,制定日常评议指标与评价标准,选择32家企业参加区级评议,致力于提升区管国企内设部室和所属企业办事服务质效。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靶向发力,扎实推动国资管理规范建设。一是开展安置房房源整治行动。第一时间实施“安置房房源整治”专项行动,协同各有关单位建立“逐一对账销号,归拢统一管理、强化动态跟踪”的全流程整改模式,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全面排摸存量安置房底,确保所有安置房“颗粒归仓”,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档建册安置房5107套。二是建立安置房精细化管理机制。通过分岗定责方式细化安置房租赁、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形成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牵头,各国有集团和各镇街等责任单位分头管理的日常监督模式,今年累计开展安置房专项巡查146次,踏勘巡查安置房1286套,有效推动安置房精细化管理,有关经验做法在《光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刊发。三是完成资产年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精神,督促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时上报国有资产数据,严格数据审核,保证报表质量,顺利完成2023年度国有资产年报工作。
2.持续发力,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资源。一是加大存量安置房管理力度。督促整改出租不到位、租金收取不及时、日常维保不到位等管理问题90个。截至2023年底,已追回景广佳园、东湖嘉园等13个小区地下停车库,已完成望湖锦苑8幢121室、娄桥街道秀屿嘉园4幢201室等31个安置房的清退工作,追缴违规资金18万元。二是推进停车位资产盘活。在2022年度排摸梳理基础上,积极对接银行做好后续审批手续补充。2023年成功盘活娄桥街道、新桥街道、南白象街道、仙岩街道四个街道的停车位数量37087个,有效解决资源浪费问题,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谋划河道疏浚项目。编制完成《瓯海区河湖库疏浚及砂石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河道疏浚、生态修复以及疏浚料(弃渣、泥、砂、卵石等)的处理、加工、销售等生产经营管理。经实地勘察,共计划疏浚河道43条,清淤水库12座、山塘52座,发挥河湖库的综合功能,同时推进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
3.锚定痛点,全面起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一是紧抓部署要求。根据温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区委巡察机构对我区相关单位巡查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等问题,进行复盘反思。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对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长期无盘存等问题,开展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起底,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内控制度,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固定资产黏贴标签,防止资产失管、丢失现象;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及时报废、报损涉及盘亏、坏账及非正常损失资产,登记盘盈资产,使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租金收缴台账,及时收缴租金等,规范资产管理意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深化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进城市更新。一是创新探索我市规划近远期利用的首个试点项目。完成横屿单元E-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首次形成管近远期“两张图”管控模式,实现土地周期性高效滚动开发。该创新做法受到市领导批示。二是分层设立土地使用权。全力打造全国首个“千亩”级市域铁路轨道上盖“综合产业园”(南陆港枢纽工程及丽岙车辆段上盖物业),实现空间立体复合利用的TOD综合开发。三是积极推进“工业用地上楼”。创新园区公配共建共享,产能堆叠布局,成功打造4.0平均容积率仙岩时尚制造小镇七星产业园。四是审批改革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多测合一”“多验合一”,保障我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如凯迪仕智能安防产业园、温州庆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等项目规划核实与土地复核工作。
2.强化要素保障,全力以赴夯实发展底盘。一是成功争取要素指标。通过谋划,积极争取330国道、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等项目国家统筹指标659亩、温瑞大道二期省统筹指标30亩,跨省增减挂指标200亩。借势借力完成茶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为茶山、仙岩腾出留白空间3.2 万余亩,全力保障生命健康小镇等重点项目报批。二是多管齐下做好资源储备。划定瓯海区永农储备区1069.64亩,为后续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农等做好资源储备。顺利完成温瑞大道二期、瓯海职业中专等区重点项目用地审批,顺利完成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瓯海段)的县级组件。三是持续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亩,1个生态拦截沟渠工程,3个节水标杆单位,4个省级节水型小区节水载体,新增10家企业获评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等年度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全市首个《非常规水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四是打牢资源要素数据基础。按时保质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国家验收,扎实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厘清城市地下“经脉”。深入开展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掌握辖区人文地理要素情况,摸清瓯海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3.聚焦绿色发展,持之以恒增添生态底色。一是高站位推进耕地保护,打好“生态牌”。全年共立项实施垦造耕地210.1亩、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面积617.2亩,续建或整改垦造耕地和旱改水面积471亩,共基本完工面积1100多亩,其中完成报备入库项目23个456.7亩,新增耕地数量208.8亩,完成率139.2%;新增水田297.3亩,完成率148.7%。开展瓯海区耕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2023-2027年)编制工作,建立耕地保护全过程管理机制,完善田长制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明确巡查员奖惩机制,并率先下发以奖代补的资金4123余万元。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走好“绿色路”。率先完成油茶保供任务,完成率106.86%。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189亩,其中战略储备林完成693亩,完成率115.5%;美丽生态廊道196亩,完成率196%;健康森林5300亩,完成率100%。松材线虫防控完成率174%,清理病死树完成率244.93%。全年出动野生动物救护116次,共救治各类野生动物132只,推行野生动植物补充保险。率全市之先完成森林卫片督查100%销号。首次发布一般湿地名录。首次在瓯海区范围内建立保护地资源长期监测共享数据库体系。森林康养产业累计服务人数70万人次,累计收入15.7亿元。组织企业参加“森交会”“森博会”,共获金奖3个,银奖3个。探索三项“林长+”模式,发挥林长助理协作功能,牢筑森林防火安全屏障,助推“林长治”实现。三是强化水保监管力度,护好“生命源”。抓好2023年全区105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37份并监督完成整改。完成三溪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区域10.02km2,超额完成了温州市水利局下达我县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的任务,完成率达到125.25%。积极探索提升我区水土保持率的实现途径和治理项目的效果,水土流失面积由101.09平方公里降至99.35平方公里,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由7.71 km2减少至4.58km2,全区水土保持率有效提升至83.85%,完成了上级对我区水土保持率考核任务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筑牢“安全网”。完成14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点,和100处无线简易降雨报警器建设。完成4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11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遥感解译及成果运用。开展地质灾害民房评估调查580余间。积极应对台风以及短时强降雨天气,及时开展叫醒叫应机制,全年累计处置1815处实时预警、34处专业监测预警,处置任务闭环完成率100%。认定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纳入保险保障,有效减轻瓯海区财政经费支出约1000余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还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国有资产底数需进一步盘清。当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基础薄弱,难以准确掌握资产家底。由于国国有自然资源大部分依赖于登记统计,数据来源单一,准确性有待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内容侧重于资源实物量掌握,对资产价值核算和计量仍处于探索阶段,导致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不匹配,个别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剩余安置房源等资产底数无法准确摸清。
(二)国有资产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现行国有资产实行分级分块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和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出资主体间存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职能交叉、错位、边界模糊问题,增加了监管成本,降低了监管成效;在机构、人事、财务、融资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体制仍有待完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三)国有资本运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尚需优化,运行质量有待提高,债务负担沉重,还本付息压力越来越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产权意识缺乏,重配置,轻评价的问题突出,规模类、速度类指标较多,质量类、效益类指标较少,资产使用环节缺乏调剂机制,特别是部分单位的房产、土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闲置,国有资产的总体使用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国资数字化运行和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存在部分镇街剩余安置房源存在登记不全、长期空置、擅自使用等情况。部分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在“资产云”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导致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系统中固定资产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符、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等情况发生。同时,各级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重视程度不够,未设置资产管理专员,且人员变动频繁,移交手续不到位,导致资产管理混乱。
(五)国有自然资源规划使用需进一步探索。国有自然资源的发展方向、运行方式等研究规划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各类自然资源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还欠缺研究。国有建设用地、矿产、水资源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国有森林、国有草原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尚未建立,不利于国家所有者权益的保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按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围绕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制度先行,合规优化体系建设。一是党建引领强化制度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统一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融入国有资源管理各环节,强化国有资产的发展优势。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配套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结合自然资源集中统一管理的新形势,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优化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有偿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三是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建立政府与人大之间、区与镇街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相关部门资产数据库,建立政府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和人大之间数据互通、共享,为全区国有资产报告和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四是落实分级管理职责。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确保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二)抓纲举目,厚植国企资产底数。一是抓建设谋投资。加快存量项目进度和增量项目谋划,提速一批未来五年条件成熟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我区引入高新技术相关产业链的契机,在基金投入的同时进行优质企业股权跟投,享受更高的投资收益,加快国企上市步伐。二抓改革优布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深入开展集团公司之间同一业务或同质业务的整合,有效避免同质化竞争、重复投资;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有效控制企业数量,清理“僵尸”、低效、空壳企业,提高企业运行效能。三是抓经营稳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督促国企加快存量项目进度和增量项目谋划,招引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创新性的大项目、好项目;推进经开集团市场化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模式。四是抓监管防风险。出台《关于构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审计监督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强化综合管理,制定出台系列监管制度。
(三)标本兼治,提高行政事业资产效能。一是迭代升级监管系统。全方采集安置房数据,引入区块链存证、智能比对等技术,完善数据搜索引擎,升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安置房位置信息、使用现状、管理单位”等多维度检索,推动房产可视化管理。二是加强剩余安置房源管理。加强剩余安置房源管理,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杜绝安置房源被无偿占用、违规占用等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发生,做到安置房源底数清晰、出租管理规范、日常监管有力,推动存量安置房等国有资产保值增效。三是重视公建资产建后管理。公建资产移交、登记和管理是长期性工作,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协同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杜绝个人或其他组织非法侵占,或通过其他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四是探索资产保值增值途径。充分利用《瓯海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开展国有资产大起底行动,摸清资产家底,完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纳入系统管理,为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四)全程规范,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一是健全空间规划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建立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互促进、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空间规划体系,尽最大可能为全区自然资源做好空间保障。二是完善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围绕履行所有者职责,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2024,计划完成全区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深化清查成果。通过一系列资产清查工作,选取科学合理的资产核算方式,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底数,进一步探索实践资产清查成果服务于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三是探索推进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探索建立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修复成本的自然资源及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绩效。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强专业人才,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