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0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动员全区上下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特作出如下决定:
在迎来建党百年华诞的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为新发展阶段浙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2021年8月2日,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对瓯海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了全面部署,审议通过了《温州市瓯海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区委《行动方案》)。这是瓯海当好“重要窗口”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的政治责任,是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行动。全区各级人大组织,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镇街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参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
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坚定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使命,锚定半城市化、城乡二元结构、收入差距、产业质效不高、公共服务短板、精神文化供给不足、生态环境治理、基层治理体系不优等“八大问题”,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到2025年,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努力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标杆。
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实施方案》任务举措,推进五条瓯海路径,全力打造八大先行标杆。要围绕坚持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产业联动能力,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打造“城产人”融合发展的先行标杆。要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推进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率先探索落实农村综合集成改革,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和对口工作升级版,打造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标杆。要围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推进社保制度多层次高水平发展,探索完善分配再分配机制,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先行标杆。要围绕强化创新策源赋能,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打造“双循环”重要节点,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标杆。要围绕深化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未来教育优质发展,全面打造“善行瓯海”,深化“健康瓯海”建设,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安居瓯海品牌,打造民生“七优享”的先行标杆。要围绕挖掘弘扬瓯海地域文化,全力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奋力打造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聚力实现精神富有,打造新时代文化温州建设的先行标杆。要围绕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造最佳人居环境的先行标杆。要围绕完善“1411”基层治理体系,深化法治瓯海建设,深化平安瓯海建设,深化数字化赋能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先行标杆。
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需要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全区各级人大组织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围绕示范区先行标杆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专项监督、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等方式,助推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支持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共同富裕建设广集民意、广纳良策、广聚力量。区政府和各镇街、各部门,要健全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创造性、系统性落实共同富裕建设的各项任务。区监察委员会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要找准服务保障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监察和审判、检察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是全区人民的共同期盼、共同事业,必须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奋斗推动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全区人民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勤劳和智慧积极投身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伟大实践。全区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充分激发全体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和团结互助,走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之路。
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涉及全局、事关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瓯海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改革破难的担当精神,保持积极奋进的工作姿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