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0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2020年11月2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自《条例》施行以来,结合我区近几年开展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两个健康”先行区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等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并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条例》的宣传、实际运用,政策精准惠企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行《条例》实施的主体责任,把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把学习《条例》列入普法教育,逐条学习,准确把握其立法精神、重要原则、具体要求。综合运用多形式的传媒途径开展普法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类直面企业的服务平台,开展集中解读和常态化宣传,结合具体案例直观说法。把《条例》的宣传作为“三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驻企服务员的助企帮扶作用,帮助企业学法、用法。要引导各企业加强《条例》的自主学习,知法守法,积极运用《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
二、更加精准地制定惠企助企政策。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对《条例》中各条款,特别是含有“应当”的条款,要认真研究,逐条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各类机制和制度;对含有“可以”“支持”“鼓励”“引导”等条款,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探索创新。要分析审查现行及将要出台的各项涉企政策,确保不抵触、不违背《条例》,且能有效推动《条例》操作具体化、务实化。要深入研究《条例》,改进、创新惠企政策,突出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进《条例》落实落细落地。要依托《条例》,积极开展探索建立新型银企风险分担机制,从制度上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融资权利,有效抑制“两链”风险。
三、更加有力地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融资方面营造更加彻底的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要坚决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要素、平等获取融资的权利,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危中求机。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诉求属地为主、区及镇街分级分类办理的快速反应和联动协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优化平台的政策直达、解困帮扶、指导服务功能。监察机关要依法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监察。司法机关要依法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