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0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景山街道工委 作者:方柔
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代表自身素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激励先进。近日,区人大景山街道工委积极探索代表履职考核新机制,制定出台《景山街道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实施办法》。
该办法以百分制计算,兼具加分激励项目,履职积分周期为一年。区人大景山街道工委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履职情况、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两联两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模范表率作用等方面着手,分值量化区人大景山代表小组代表履职情况。每个大项中又包括若干小项,评价内容较丰富具体,可操作性较强。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履职情况”的总分为26分,大到会议期间建言献策、提交议案,小到是否缺席大会,有无履行请假手续,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评分标准。其中规定,因事因病请假,每缺席一次扣0.5分;未经批准一次不出席的扣8分,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的代表资格终止。不仅如此,该办法还对闭会期间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的到会率,联系选民的户数,解决和收集问题的数量都做了明确规定。而办法中设置的激励项目,则通过加分的形式对履职积极、表现突出的代表给予鼓励。
办法将在每年年底,由街道人大工委依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和对代表所掌握的情况,对照量化标准,结合本人自评,综合签署评定意见。评定分为履职好,履职较好、履职一般、履职较差四个等级,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该评价为代表年度评先评优提供重要依据。
区人大景山街道工委实行对人大代表履职量化打分,将有力地促使人大代表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