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7 访问次数: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2014年第8期 作者: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显明
我先说一下对“第一线”的思考。这个判断是一个科学命题。现在我们说人大工作、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处在第一线的,是为了说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我之所以说这个判断是科学的,就在于它把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揭示出来了。对于这个判断的理解,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根据。
第一,这是邓小平理论的延伸和发展。在今天, 我们的理念已经发展为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法治。这个发展来自于十八大报告的最科学判断,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这个判断成为我们共同思维的时候,人大工作就处在了我们工作的第一线,因为我们所有工作都是要推进民主和法治。
第二,还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根据,小平在表述民主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对于邓小平关于民主的认识,十七大报告中就有体现,提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我们对民主最深刻的认识,所以人大所做的工作都是民主方面的工作,显然是处在第一线,因为没有人大的工作,民主就无从体现。
第三,法治建设是分若干环节的,不光有法律体系,还有法治体系,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第二个环节是依法执政,它是我们建成法治国家的根本环节,或者叫关键环节。第三个环节是有法可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且使这个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这个环节可以称作是法治建设的前提环节。没有立法就没有法治,这实际上就回到最古老的法治定义上,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多年前下了定义。什么叫法治?制定出良好的法律,并且使社会普遍遵循。所以,立法是法治的前提。是前提了还不是处在第一线吗?第四个环节是严格执法和建成法治政府,这个我认为是目前我们法治建设的重点。第五个环节就是公正司法,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终结论就是要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这是我们目前法制建设的难点问题。第六个环节是全民守法,这是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基础是永远需要加强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制约公共权力,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法治能否建成的一个保障性环节。法律监督,制约权力靠什么?还是靠人大制度。在这六七个环节当中,人大工作处在前提的位置上,处在保障的位置上,在这个意义上,人大就是处在第一线。
第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如何实现有机统一?在我看来,唯一可以把三者统一起来的载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把三者统一到人大制度上来的话,我们的制度就会有特色,我们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就会实现。所以,人大制度是“三统一”的载体,是“三统一”的平台。
第五,要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我们的任何改革、任何发展,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不能变的。十八大报告当中讲我们的精神,排在第一条的就是人民的主体地位,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担,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发动机,是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真正载体,同时是我们法治进步的推进器。
第六,改革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的任何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机关先要认识到改革的内容,在改革的认识上先知先觉。现在要先修法后改革,任何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就给立法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认识上要更有远见、更加准确。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无疑又处在第一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