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8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3年9月28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杨爱琼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金持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光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熙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