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8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3年9月28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林现瑶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梧田人民法庭庭长;
任宁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人民法庭庭长;
黄小若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泽雅人民法庭庭长;
章豪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破产审判庭)庭长;
胡艳丽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免去:
潘小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泽雅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林现瑶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宁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梧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小若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仙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章豪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胡艳丽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良聪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