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3年8月3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金剑欣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余海燕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于洋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