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访问次数: 来源:娄桥人大 作者:王小乐
民生实事不仅要“选”好,更要“办”好,监督问效是关键。娄桥人大工委坚持从“管机制”、“管监督”、“管实效”出发,有力打出履职“组合拳”,督促街道办事处把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
一是“管机制”,健全制度保障。自2019年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后,娄桥人大制定并逐步完善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实施办法,实行人大代表、议政会选民代表两级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机制,切实发挥代表主体监督作用,从机制上保障监督实效。
二是“管监督”,明确责任目标。议政会后娄桥人大工委第一时间制定了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方案,成立监督小组,将项目完成目标横向分解到各责任部门,纵向落实到每个时间节点。街道人大工委牵头组织议政会选民代表分组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监督,听取街道办事处项目建设情况,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意见,形成意见函抄告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使监督内容更细,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对完成不理想或进度缓慢的项目,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强化监督,确保实事项目成为真正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
三是“管实效”,坚持常态长效。娄桥人大坚持把完成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民生实事工作的上篇,把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作为下篇,高度重视项目的后续管理,开展历年民生实事项目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民评民议,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社会调查,确保为民办“实事”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