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2年4月19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金海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沈显武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舒頔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金朝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局长;
徐余聪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金守信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局长;
丁建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局长;
许建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局长;
蔡向波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煊赫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策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局长;
卢寿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局长;
孙小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林建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汪晓春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戴敏为同志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旭隆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局长;
王国昕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利建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局长;
陈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