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11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叶定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潘志尧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黄文胜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晓凌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