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2年3月25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任宁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学勤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邹拓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灿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施君君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陶建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亮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家贤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洁雷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海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诸葛苗苗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乐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龚克克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蔡建侠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魏阳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
孙诚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丽君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显飞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晓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瑞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施素娇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新森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潘莲燕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聪伟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佳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永飞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翩翩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蓬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卓国林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文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项海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胡之豪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叶昌道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包计波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时柏江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吕达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施建晋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徐昊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董茵子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詹约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克利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锡桂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胡志傥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卫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朱哲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化宙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作委员会委员;
郑爽爽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作委员会委员;
胡晓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明明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翼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光海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建荣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翔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南录苗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洪以玲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