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2年3月25日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吴寿训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昌明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卢旭峰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昌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善晓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月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