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访问次数: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丹
3月25日,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迪清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小林、周金平、李康、胡明德、陈继林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梅山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仕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小明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林仕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晓丽关于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表决通过《温州市瓯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始,要政治坚定、维护核心、服从大局,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提升能力,及时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经济、金融、科技等各方面的知识,为谋划发展、推动发展指明方向。要明确目标、勇于担责、敢于拼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为瓯海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要践行宗旨、不忘初心、为民履职,办好民生大事、做好关键小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心中有戒、从严要求、廉洁从政,心存敬畏,廉洁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在谱写更高水平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篇章的征途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