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3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7月29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陈克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南白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红霞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忠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赵康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南白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红霞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诗庆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沈平凡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瞿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