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5月27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肖剑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陈朝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