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4月9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沈显武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志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小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王利建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局长;
陈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金剑欣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项欣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沈显武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朱志胜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陈敏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