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周虹同志的辞职报告,经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周虹同志辞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