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11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李敏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周虹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