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0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1年9月27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周回回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周回回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梧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智敏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