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5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社建工委 作者:王月华
9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从执法检查中了解到,近几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五年“双下降”。会议对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围绕基层基础、责任落实、隐患治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不足,提出四项工作建议。
一是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快合理规划小微园建设,围绕我区产业特色,让小微企业“进得起、留得住、发展得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扩面提质,提高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参与率;通过实施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淘汰“低散乱”企业,进一步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委会各专委会机构,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管”要求,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要落实好属地责任;进一步理顺镇街、职能部门、应急机构之间的关系,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整合;加大行政执法和对生产企业、出租房房东等主体的事故处理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对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杜绝后患;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现象开展专项调查摸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厂中厂”和其它高风险企业增加排查强度和频次,从实际出发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解决;继续在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安全风险日志制和承诺制,健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机制;进一步明确玻璃栈道、玻璃滑道、滑草、攀岩、水上休闲船艇等新兴产业的监管部门责任,以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
四是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确保基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大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加大财政保障,确保“执法车”等执法必要的装备配备;加强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健全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