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1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3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吴晓东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永飞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金中伟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文辉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健众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光海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建荣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胜丰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南录苗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昌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隆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