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4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11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章豪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梅盈碧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虞小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艳丽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余立达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泽雅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群英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温丹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淑雅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黄海健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陈娥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温毓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戴雯雯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章豪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梅盈碧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加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虞小丹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艳丽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余立达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拓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