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法制内司工委 作者:王珠玉
近日,瓯海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素贞出席会议,区府办、区文明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及新桥街道、娄桥街道、潘桥街道、郭溪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座谈。
会上,听取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及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报。据悉,自该条例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该条例查处案件103件,罚款金额119920元,一定程度上引导和规范了市民行为,我区整体市容明显得到提升。同时,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素贞肯定了《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取得的成效,她指出,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法条存在处罚标准、责任不明确,共享单车、圈设车位等新问题未纳入条例,各部门齐抓共管力度还需加强等。王素贞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力度,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相关执法单位要从严执法,使该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对市容环境卫生类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逐步杜绝城市小广告等问题,发挥条例应有作用,并在实践中为不断创新和完善条例多提供宝贵意见;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齐心协力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将梳理汇总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为完善、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