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法制内司工委 作者:
2014年6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新途径,率温州市之先持续开展法官、检察官的“两官”履职评议。在此基础上,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两院”副职纳入评议范围,进一步深化履职评议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依法加强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
一是精心制订方案,对标“试题”自查先行。2018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制定评议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步骤和方法和工作要求等。5月,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雄强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立群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并以此确定评议的标准“试题”,对标两位同志日常工作,让履职评议有的放矢,更加精准。对被评议对象根据评议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小组提交自查自评报告。
二是履职评议“八步法”,人大监督有招有式。通过“八步法”,即先后通过抽查、观摩、谈话、走访、座谈、公告、征询、测评等方式,对每一位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审议每位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报告和履职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表决结果直观、量化、刚性。
三是人与事的监督相结合,履职评议再升级。评议对象既是‘两官’也是‘两院’的副职领导,对他们的评议既包括2018年以来直接办理的案件等工作情况,也涵盖分管线上的各项工作。在选择评议对象时,由原先的随机抽取普通法官、检察官扩大为有针对性的确定“两院”的副职,因此,对两人的履职评议有别于一般“两官”,评议内容增加了其行政领导岗位职责。为了提高评议工作的实效性,将评议工作与专项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如2018年既对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调查,又对分管侦查监督的副检察长和分管线上的检察官的履职情况开展评议,使被评议工作的人和事结合起来,点与面并列,使评议工作更加全面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