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0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办 作者:吴海栋
12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宏儒,副主任王素贞、李康、黄文献、王国华、周霞光、胡明德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条例的学习,要继续通过上党课、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学、作表率,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紧紧围绕“瓯江红”基层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深化“五星争创”和“支部标准化”工作,落实党支部“堡垒指数”管理和底线管理,明确区人大机关党支部重点任务,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我区人大工作和社会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