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梧田街道工委 作者:卓培雷
5月18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带队到梧田街道开展《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示范小区建设调研活动,区人大法制委、区府办、区住建局、梧田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以及明瓯社区、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小区业主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来自梧田街道南瓯景园、南瓯明园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先后谈论了当前小区物业管理中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小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物业保修金申请使用、配套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物业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的困惑和问题。随后,梧田街道、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就如何加强属地镇街和主管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以及下步工作计划安排谈了看法和意见。
王旭东指出,《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通过施行示范小区建设,积极推动其有效实施。同时,结合当前乱象丛生的物业管理现象,就该条例的贯彻实施,他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加强业委会能力建设,完善相关议事议程,切实提高履职公信力;二是要准确把握物业公司的角色定位,通过提供“菜单式”的服务,解决质价匹配问题;三是要强化属地街(镇)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大规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唤起广大业主权益意识;四是要积极发挥人大作用,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